在德国注销GmbH公司:管理层必须了解的要点
第一步:根据GmbHG第60条作出注销决议
在德国清算GmbH的第一步通常是根据GmbHG第60条作出的正式注销决议。此决议须经股东会议以四分之三多数通过,除非公司章程另有规定。
该注销决议必须经公证后提交至商业登记册进行登记。只有在登记完成后,公司才被视为正式“注销”。
注意:一旦作出注销决议,公司即进入清算状态,正常经营活动必须停止。公司需在外部标明其处于清算阶段,即公司名称后必须添加“i.L.”(意为“正在清算中”)。
第二步:任命清算人并登记
随着公司注销,原法定代表人(Geschäftsführer)的职务自动终止。此时,必须任命清算人(Liquidator)并将其登记入商业登记册。
清算人可以是原公司的管理者,也可以是外部指定的专业人士。清算人负责执行整个GmbH清算程序,主要职责包括:
- 终止现有合同与业务;
- 收回应收账款;
- 偿还公司债务;
- 向股东分配剩余资产。
第三步:启动为期一年的公示期(Sperrjahr)
在公司注销和清算人登记后,正式启动为期12个月的公示期,根据GmbHG第73条的规定,在此期间不得向股东分配公司资产。
这一阶段的主要目的是保障债权人的权益,确保在公司注销前清偿所有债务。
第四步:在联邦公报上进行公告
清算人需在德国联邦公报(Bundesanzeiger)上公告注销决定及公示期的开始,并敦促所有债权人申报其应收债权。
公示期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,持续至少12个月。此程序旨在确保没有任何债务被遗漏,并为债权人提供主张权利的机会。
第五步:编制清算结算报告并进行财产分配
公示期满,且所有债务清偿完毕后,清算人可以将剩余资产分配给股东。此前必须编制一份清算结束资产负债表(Liquidationsschlussbilanz),并提交给主管税务局(Finanzamt)。
一旦清算程序全部完成,公司即可申请注销。
第六步:公司从商业登记册中正式删除
清算结束后,清算人需根据GmbHG第74条,向商业登记机关申请公司注销。自注销登记之日起,GmbH正式不复存在。
不过,公司文件(如账簿、合同等)仍需保留10年,通常由某位股东或第三方指定人员负责保存。
结语:通过专业支持实现合法高效的公司清算
尽管德国GmbH清算流程表面上看结构清晰,但实际操作中往往面临各种挑战——例如税务处理、法定期限计算、债权申报等方面。一旦出现错误,可能导致清算失败或清算人承担个人责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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